一、自2019年5月13日零时起,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及消防验收业务由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及各区住房和建设局承接。
三、消防设计审查、消防验收及消防验收备案文书公章启用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及各区住房和建设局的相关业务专用章。
五、各区住房和建设局应加大工作力度,采取切实有效措施,方便企业申报业务,确保承接工作平稳有序进行。具体详见各区住房和建设局官方网站。
特此公告。
发布时间:2025-11-21
一、自2019年5月13日零时起,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及消防验收业务由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及各区住房和建设局承接。
三、消防设计审查、消防验收及消防验收备案文书公章启用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及各区住房和建设局的相关业务专用章。
五、各区住房和建设局应加大工作力度,采取切实有效措施,方便企业申报业务,确保承接工作平稳有序进行。具体详见各区住房和建设局官方网站。
特此公告。

